抖音精选联盟平台管理规则

  为规范维护精选联盟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平台内卖家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精选联盟”服务协议(委托人)》等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概述

  1.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精选联盟平台内所有用户,包括小店平台国内卖家、全球买平台跨境卖家、电商创作者。

  1.2 效力级别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第二章 定义

  2.1 抖音小店平台、全球购平台

  指为用户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包含域名是“jinritemai.com”的网站以及各种互联网终端设备上展现的各种应用形式。

  2.2 精选联盟平台

  是指抖音电商旗下连接抖店供应端(卖家)与流量端(推广者)的撮合交易系统,为抖店卖家提供达人撮合、商品推广等营销推广能力,为达人提供选品招商等商业变现能力。以下或称“平台”。

  2.3 推广信息

  是指卖家使用精选联盟平台发布的商品及与商品相关的含有文字、图片等形式的信息(如商品标题、商品图片、商品详情信息等),包括该信息所含产品或服务,及该等信息所链接页面的内容。

  第三章 准入标准

  卖家需同时满足以下标准方可准入:

  3.1 卖家准入标准

  3.1.1 卖家已入驻电商平台且已在电商平台开立店铺。

  3.1.2 卖家账户可正常登陆使用且店铺营业状态为正常营业。

  3.1.3 卖家店铺考核指标满足准入标准:

  考核对象考核指标卖家准入标准

  所有卖家体验分卖家店铺体验分等于或高于70分

  3.1.4 卖家不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平台认定危及平台交易安全的情形、或系统预判有可能破坏平台营商环境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卖家店铺存在“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发布违禁商品/信息”、“虚假交易”、“不当获利”、“扰乱平台秩序”、“发布非约定商品”、“危及消费者权益”等严重违规行为处罚记录,将被限制加入精选联盟。

  (2)卖家店铺近30天内存在严重违规处罚记录(B类)且违规积分4分及以上的,将被限制加入精选联盟。

  (3)卖家关联主体,有被平台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的,将被限制加入精选联盟。

  (4)卖家店铺近期存在大量订单超时发货、虚假发货等订单履约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体验行为的,将被限制加入精选联盟。

  (5)平台针对卖家建立精选联盟推广风险判断机制,对于卖家存在高违规风险或可能破坏平台营商环境情况的,平台将对卖家采取前置限制准入、限制推广商品范围等处置措施。

  3.1.5 新卖家准入说明:

  (1)新卖家(入驻成功60天内的卖家)无体验分时,暂不针对体验分进行考核。

  (2)平台动态监测新卖家经营情况,如系统判断卖家有违规风险或体验差等经营异常问题,将被暂时限制加入精选联盟。

  3.1.6 卖家店铺需要根据不同店铺类型上传品牌资质,并保障品牌资质真实性、合规性,链路完整性,参考《店铺类型规范》(跨境卖家适用《招商管理规则》)。

  3.2 商品准入标准

  3.2.1 仅支持电商平台卖家在电商平台店铺的商品进行推广。

  3.2.2 部分类目商品在精选联盟内禁止销售或限制销售,具体参考精选联盟类目管控差异 。

  3.2.3 卖家在精选联盟平台添加推广商品,需要满足准入考核标准:

  品退率:

  近30天商品品退率 ≤ 所属类目近30天商品品退率准入标准:

  不同类目品退率准入标准:《精选联盟商品品退率准入实施细则》

  好评率:商品好评率≥70%

  3.2.4 针对在精选联盟推广现货+预售商品、全款预售商品、定金预售商品,平台设定卖家商品准入条件,根据卖家稳定售卖经营、体验分等情况对卖家进行评估,以决定卖家是否可以在精选联盟推广全款预售商品。详情参见《精选联盟预售商品推广管理规则》。

  3.2.5 卖家在精选联盟平台中建立推广计划的商品,需满足商品信息发布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否则将会被限制加入精选联盟:

  说明:商品信息发布规范可参考《商品信息发布规范》、跨境卖家适用《商品管理规范》。

  (1)商品类目、标题、主图、详情、价格等应符合商品信息发布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滥发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

  (2) 商品详情页需要对商品形状、质量、参数等进行准确描述,不得仅以秒杀链接、专拍链接、邮费链接、价格链接、福袋等形式进行售卖。

  (3)特殊功效商品,须上传相关资质,通过精选联盟平台审核后才可在联盟中推广。

  (4)卖家发布的商品价格需遵守《商品价格管理规则》,不得出现如价格作弊(低价高邮等)等违规情况。

  3.2.6 针对小店定向准入的类目,仍须获得精选联盟平台的定向邀请。

  4.1 卖家清退标准

  4.1.1 卖家店铺考核指标达到清退标准:

  考核对象考核指标卖家清退标准

  所有卖家体验分卖家店铺体验分低于65分

  4.1.2 卖家店铺上传的品牌资质不符合准入标准中的品牌资质要求。

  4.1.3 卖家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平台认定已经危及平台交易安全的情形、系统预判有可能破坏平台营商环境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卖家店铺存在“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发布违禁商品/信息”、“虚假交易”、“不当获利”、“扰乱平台秩序”、“发布非约定商品”、“危及消费者权益”等严重违规行为处罚记录。

  (2)卖家店铺近30天内存在《卖家违规行为管理总则》中严重违规处罚记录(B类)且违规积分4分及以上的。(跨境卖家适用《违规管理规则》)

  (3)卖家关联主体有被电商平台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的。

  (4)平台针对卖家建立精选联盟推广风险判断机制,对于卖家存在高违规风险或可能破坏平台营商环境情况的,将被从精选联盟清退。

  4.1.4 平台每天会动态监测新卖家经营情况,如系统判断卖家有违规风险或体验差等经营异常问题,将从精选联盟清退。

  4.1.5 系统会每天校验卖家状态,对达到清退标准的卖家进行清退,卖家符合准入标准后可再次开通精选联盟服务。

  4.1.6 其他精选联盟平台认为不适合继续推广的卖家或商品。

  4.1.7 精选联盟清退时效说明:

  平台对卖家状态及经营情况进行每日动态校验,已被清退卖家经营表现及指标持续向好、店铺风险经营情况改善后,仍然可重新准入精选联盟,具体以卖家重新申请开通精选联盟权限时页面提醒为准。

  4.2 商品清退标准

  4.2.1 卖家在精选联盟平台添加推广的商品,不满足对应类目商品准入考核要求时,会对商品进行清退:

  4.2.2 系统会每日校验商品指标,对达到清退标准的商品进行清退,商品符合准入标准后可再次开启推广。

  卖家可以在巨量百应-精选联盟-计划管理-清退商品记录页面查看历史清退记录。

  4.2.3 其他精选联盟平台认为不适合继续推广的商品。

  4.3 行业特殊清退标准

  平台有权对不再符合“3.3 行业特殊准入标准”的卖家和商品,进行清退处理。

  第五章 推广商品、推广信息及推广行为管理

  加入精选联盟平台后,不得推广以下商品及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5.1 不得推广《细则》中的商品。(跨境卖家适用《细则》)

  5.2 不得推广含有我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商品或信息。

  5.3 不得推广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描述的信息。

  5.4 不得推广以减肥、丰胸、壮阳、缩阴或增高为功效,使用方式为口服、涂抹或注射的商品。

  5.5 不得推广发布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信息。

  5.6 不得推广存在质量问题和描述不符的商品或信息。

  5.7 不得推广出现饮酒动作信息的酒类商品。

  5.8 不得推广涉嫌侵权或误导消费者的商品或信息。

  5.9 不得推广包含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代言的商品或信息。

  5.10 不得推广涉及欺诈,虚假宣传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生产地、虚假宣传功效,虚假宣传跨境保税。

  5.11 不得推广精选联盟平台内恶意引流优惠券类的商品或信息。

  5.12 不得推广任何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或隐私的内容。

  5.13 不得推广具有安全隐患的商品。

  5.14 不得进行任何危害精选联盟平台以及关联公司利益、名誉或者商誉的行为。

  5.15 不得以遮盖、涂抹等方式对图片类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主图、商品详情信息中的图片等)中包含的商品、商品标签及商品包装进行修改。

  5.16 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进行教唆消费者使用精选联盟商品的行为。

  5.17 不得存在任何恶意规避精选联盟平台技术服务费行为。

  5.18 不得存在账户欠款行为。

  5.19 不得通过任何作弊形式进行低价引流至精选联盟平台站外。

  5.20 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精选联盟平台账户,不得存在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

  5.21 不得存在销售精选联盟站内引流优惠券的行为。

  5.22 不得在精选联盟IM向他人发送垃圾及违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消息、违规广告消息、违规推广服务。

  5.23 不得在精选联盟IM向他人大量发送信息、频繁地联系他人。

  5.24 其他精选联盟有合理理由认为不适合推广的商品、信息或行为。

  第六章 违规处理

  6.1 卖家需要遵守精选联盟平台管理规则,卖家违反本规则的,精选联盟平台可对违规性质、严重程度等进行独立判定,如给精选联盟平台或其关联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卖家应予以全额赔偿,同时精选联盟平台有权对卖家进行相关处罚,精选联盟平台对处理结果免责。精选联盟平台在发现及查处卖家违规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如有)以精选联盟平台统计的为准。

  6.2 卖家违反本规则的,精选联盟平台有权单独或合并采取下述措施:

  6.2.1 屏蔽、删除推广信息;

  6.2.2 限制流量;

  6.2.3 赔偿损失;

  6.2.4 精选联盟IM账号禁言;

  6.2.5 终止合作(精选联盟平台):

  1)严重违反电商平台规则的(指卖家违反电商平台规则导致被处以清退、关停账户、永不合作等处罚措施的);

  2)涉嫌利用本平台实施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

  3)被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

  4)恶意使用精选联盟平台功能,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抖音平台或本平台的;

  5)利用精选联盟系统漏洞,谋取利益的;

  6)以不良方法或技术等规避本协议约定和规则要求等;

  7)在使用电商平台关联公司产品时因严重违规或任何原因暂停或被终止服务的。

  第七章 特殊规则

  7.1 部分类目商品不支持创建全部达人可推广的计划策略,仅支持创建“指定达人”推广计划策略,具体参考精选联盟类目管控差异 。

  7.3 为保障消费者交易体验,维护消费者权益,平台有权基于卖家定准类目(具体参考实施细则)的风险情况,根据卖家售卖、经营、消费者评价等情况对卖家入驻进行综合评估,以决定卖家是否可以入驻联盟。

  7.4 平台针对卖家建立精选联盟推广风险判断机制,对于卖家存在高违规风险或可能破坏平台营商环境情况的,平台有权对卖家采取前置限制准入、限制推广商品范围等处置措施。

  第八章 附则

  8.1 本规则于2021年8月26日首次生效,于2024年4月15日最新修订生效。

  8.2 本规范未作定义的词语或术语,如在电商平台相关规则或《“精选联盟”服务协议》等已有定义的,适用其定义;如在电商平台相关规则或《“精选联盟”服务协议》等中未进行定义的,按照上下文意思及该词语或术语的通常含义理解。

  8.3 精选联盟平台随时可能根据业务的发展等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卖家。卖家不同意相关变更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服务。如卖家继续使用精选联盟平台的,视为卖家同意变更后的规则。

  8.4 精选联盟平台卖家的相关行为,自本规则生效之后适用本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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